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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特征、影响因素及前景

发表于:2020-06-30 15:47 作者:admin

黄颖 (天津职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天津 300410)

摘要

采用2008-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量化分析,从进出口贸易规模、主要木质林产品进出口商品结构、国际市场分布等方面系统分析总结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特征、并对影响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发展的因素及贸易发展前景进行探究和展望。结果表明: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规模呈动态增长态势,进出口商品结构相对集中,国际市场主要分布在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并从贸易发展模式、贸易摩擦等方面探讨影响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因素。随着木质林产品出口市场的日益多元化,林业企业应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应对贸易壁垒;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发展林业服务贸易;落实财税政策,促进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2008-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并保持着稳定增长趋势,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高达1194.85亿美元,其国际市场份额达到15.21%,中国一举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木质林产品贸易国。对2008-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并从进出口贸易额、主要木质林产品进出口商品结构、国际市场分布等方面系统分析总结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发展特征、影响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的因素及未来的发展前景。

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特征

从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的视角出发,利用2008-2018年主要木质林产品贸易数据,总结提炼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特征、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鉴于此,本文参考了联合国贸易商品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和《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关于木质林产品的具体界定和分类方法,该分类是目前关于木质林产品较为全面的统计类别。

(一) 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总体规模呈动态增长态势

2008-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规模及国际市场份额呈波动上升趋势。首先,从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来看,2007-08年进出口额出现下滑,主要原因是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10年以后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但各大类木质林产品贸易额的差距却越来越大。2014年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额达到522.074亿美元,进口额达到482.256亿美元,此后几年增长逐步放缓,但整体呈现稳中有升。其次,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市场开始活跃,进口贸易规模逐渐扩大,仅在2008年和2011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处于逆差状态。

(二) 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商品结构相对集中

2008-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额一直处于稳定增长态势,2008-2009年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贸易额有所下跌,随后迅速恢复增长。中国出口木质林产品主要集中在木家具、纸品和人造板这三大类劳动密集型商品上,三大类商品2018年出口贸易额分别236.73亿美元、178.98亿美元、69.75亿美元,前述三类出口商品占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额的比重高达74.25%。可以发现,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商品结构分布是非常集中的。木家具、纸品及人造板等劳动密集型商品的大量出口,增加了国内劳动力就业,提高了木材资源的利用率,但劳动密集型木质林产品的大量出口,必然导致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此外,2008-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额的发展态势和出口贸易基本保持一致。中国主要进口的木质林产品为木浆、纸品及工业用原木三类,2018年前述三类商品进口贸易额分别为163.442亿美元、134.297亿美元、99.999亿美元,进口前三位商品贸易额占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的比重高达73.5%。

 

            1  2008-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统计

                                                                                            单位:千万美元

分类

数额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木家具

出口

1101.134

1203.520

1615.721

1711.871

1833.120

1944.077

2209.189

2285.464

2220.936

2269.218

2367.30

纸品

出口

207.057

612.933

755.469

1045.455

1180.071

1423.207

1585.926

1703.759

1640.363

1673.339

1789.8

人造板

出口

477.375

362.690

475.997

609.057

671.016

688.648

785.730

731.099

690.476

672.439

697.5

木浆

进口

666.093

679.562

877.410

1185.242

1090.472

1131.677

1200.457

1270.179

1219.642

1526.607

1634.42

纸品

进口

1074.324

872.978

1123.059

1343.527

1240.024

1220.139

1156.642

1100.278

1057.798

1257.160

1342.97

原木

进口

518.326

408.652

607.109

827.313

349.036

931.735

1178.209

806.023

808.528

992.068

999.987

数据来源:https://comtrade.un.org  联合国贸易商品统计数据库整理而得

(三)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市场分布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

我们对2008-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额最大的三大类商品进行深入分析,出口以木家具、纸品、人造板为主,进口以木浆、纸品、原木为主,分析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市场分布情况,2018中国木家具出口贸易额为236.73亿美元,中国木家具出口额位居世界第一,其主要市场是美国,占比高达50.08%,地理分布的集中非常高。纸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为美国、中国香港和日本,三者占比合计为38.06%。2018年中国人造板出口贸易额为69.75亿美元,中国是人造板全球第一出口大国,其主要市场为美国、日本和英国,三者总计占25.76%。2018年中国木浆进口主要依赖于美国、巴西和加拿大市场,合计占67.46%。其他国家占比均低于2%。中国纸品进口的主要市场是美国、日本和英国,合计占比52.86%。2018年中国原木进口贸易额为99.99亿美元,是世界原木进口的第一大国,进口贸易额是全球第二大原木进口大国印度进口贸易量的八倍以上。中国原木进口的主要市场是新西兰、俄罗斯和美国,合计占40.07%。

关于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和占比统计中,我们发现:美国依旧是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最大市场,中国主要木质林产品贸易市场集中在美国、日本、中国香港、英国等国家。木家具、纸品、人造板的出口主要依赖美国市场。2018年中国出口美国木质林产品贸易额为190.23亿美元,自美国进口木质林产品贸易额为121.89亿美元,中美贸易逆差高达68.34亿美元。2018年7月,美国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商品加征10%进口关税,此次美方加税清单中涉及到中国出口美国的三大类产品,美国此次加税,大大降低了中国木家具和人造板等附加值高的商品的出口竞争力,近几年内中国中高端优势林产品的出口将会受阻,拓展传统出口市场空间的难度加大。

    影响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发展因素

(一)“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贸易发展模式,影响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平衡

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呈现进口木浆原木等原材料、出口家具人造板等制成品的加工贸易特征,是传统的出口导向型贸易发展模式,2008-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统计显示,除2008年和2011年外,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长期处于顺差状态,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逆差高达108.829亿美元,是同年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额的20.12%。过高的贸易顺差意味着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增长过度依赖外部市场需求,存在贸易安全的风险,必然导致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影响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平衡。

(二)尚未健全的木材可追溯体系,影响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早在2008年美国就开始实施《雷斯法修正案》,对进入美国的木家具和人造板提出强制性木材来源合法性和可追溯性要求,2012年日本、澳大利亚也先后出台“绿色采购”政策,2013年欧盟启动实施《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此后一个世界范围内的木质林产品可追溯体系正在形成。其具体为木质林产品的进口商必须进行进口申报,向海关当局提供进口木质林产品的详细信息,诸如原材料来源地、具体名称、进口数量、进口价格、物流运输成本等数据,并确保其数据的准确性。如因申报信息不实而遭受调查,将会导致进口商品面临征收高额罚款、贸易商取消贸易资格等处罚。中国作为“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木质林产品的加工大国,进口木浆原木等原材料均来自很多国家和地区,木质林产品的加工贸易企业很难追溯其原料的具体信息,尚未健全的木质林产品可追溯体系,影响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三)日益频繁的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削弱了中国优势木质林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2017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和争端不断升级,2017年,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华人造板中的胶合板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183.36%;补贴幅度为22.98%-194.90%。同年,美国商务部对自中国出口的人造板中的胶合板征收67.25%的进口关税;20187月美国宣布对原产于中国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的进口关税,对此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此次美国涉林产品加税清单中涵盖了中国出口美国的所有木质林产品(印刷品除外),同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5%-25%的进口关税,中国涉林反制清单中除去木浆外基本和美方加税清单对等。2019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中国出口至美国的木制橱柜和浴室柜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拟对该木质家具进行双反调查。短期内,中美贸易战将导致中国进口资源型木质林产品多元化市场格局日趋形成,此前自美国进口的木浆和原木,由于进口关税成本的提高,改由其他来源国替代。但中国优势林产品的出口未来一段时间将面临困境,美国是中国木家具、纸品和人造板的最大出口市场,新兴市场的开发和培育短期内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因此贸易战将会使中国木家具、人造板特别是胶合板的对美出口受阻,相应的生产企业面临较大的出口压力。长期看,贸易战促使木质品出口企业加速开拓新兴市场,调整国际市场分布,降低对美国出口市场的过度依赖,平摊贸易风险。

 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未来发展前景

(一)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2008-2018年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主要市场分布情况为:美国是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最大的市场。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中国香港、日本、英国等传统出口市场。但从长远发展趋势看,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对前述三大出口市场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前述三大出口市场累计份额从2013年的57.23%逐步下降到2018年的41.32%。主要出口市场集中度的下降说明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市场正逐步走向多元化,但市场结构优化的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中国木质林产品对新兴经济体如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出口份额有所增加。

鉴于目前的发展态势,中国木质林产品企业要继续开拓海外市场,提高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市场分布效应。首先要对美国、日本、英国等传统市场进行重点维护,防范非关税壁垒导致的贸易摩擦;巩固拓展中国木质林产品对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市场的出口份额;积极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如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市场潜力。打造新兴国际市场,深入挖掘新的市场潜力,降低对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市场依赖程度,降低贸易风险,促进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协调发展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国际产能合作日益加强,有效规避发达经济体的高关税壁垒

为加速国内富余优势产能的转移,国内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木质林产品加工企业已经将木家具、人造板等深加工的生产基地外迁至柬埔寨、老挝、越南等发展中国家,并在这些国家加工后直接销往美国。国内木质林产品优势产能的向外转移,推动了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并有效规避发达经济体对中国木质林产品高关税壁垒。此外,鼓励以价格优势为主的微利型木材加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森林资源相对丰富国家的合作,例如通过投资购买印尼珍贵树种的森林经营权方式,培育并开发当地的木材资源,保证木质林产品的原料供应,降低高档木材的进口成本。“一带一路”沿线的森林资源储备充足,林业产业发展需求旺盛,据统计,有25个国家的森林覆盖率高于25%。我国已与46个国家签署了81份林业双边合作协议,促进了双方的林业科技合作、林业机构交流等,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森林认证体系与国际森林认证体系正有计划地实现互认,为我国木质林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取得了“绿色通行证”,提升了我国在林业产业国际标准领域的话语权。

(三)加快林业产业的转型发展,实现木质林产品贸易向全面林业服务贸易的转型

    2015年初,中国已经与缅甸、老挝、柬埔寨、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关于森林、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合作协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林业产业主要集中在森林采伐和初级加工,而中国木质林业企业多数在生产加工上拥有优势,伴随着国际产能合作,中国林业企业在这些国家的投资,不可避免地推进了中国林业机械设备的出口,并由此派生出东道国对林业技术、信息、设计研发等林业服务的需求,推动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的转型升级。为此,中国木质林业生产企业应在人才、技术及制度等方面做出积极的准备,木质林产品生产企业在实现兼并重组的同时,注重技术创新研发的集聚效应,改进工艺流程,加强产品的异质性,适应东道国国情和市场需求。规范中国境外木质林业企业在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制度,林业服务贸易作为环保、低碳、附加值高的贸易形态,必将是未来中国木质林业发展的新引擎。

(四)落实财政税收政策,为木质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018 年4 月,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将中国出口量位居第三位的人造板出口退税率由9% 提高至13%。接着海关总署正式发布公告,全面取消木质林产品《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简化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审批程序。同年11月,商务部联合海关总署出台了《进口林产品降税清单》,主要是对木质林产品的进口关税实施减免,其中包括原木(4403)和纸品(48章和49章)的木质林产品。在对工业用原木和木片实施零关税的基础上扩大零关税商品的范围,取消了木浆的进口关税,将木家具、人造板、纸制品等日常生活用品的进口关税率降至10%左右,有利于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发展。对中国木质林产品的优势产业,如家具、纸品、人造板生产企业实施税收减免的政策,落实木质林产品出口退税政策,降低出口企业的贸易成本,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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